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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神奇,有行动不便推着轮椅也要去营业厅交电费的,也有四肢健全也不差钱就差那几百块电费的。不交电费,供电公司难道没办法吗?电可是国家的!
各位看官,还抱有这种想法的可就out了,两年前供电蜀黍们就解决了这个问题。
在某市,有一位“赖先生”,从2011年起就多次欠电费。他有时候说,供电公司故障断电造成经济损失,拒绝付费(并不存在);有时候又觉得心情不好,不想交电费,非常任性。供电员工多次上门催费,他还对催费、停电人员进行暴力威胁。2015年上半年,这位“赖先生”拖欠3月、5月、6月的电费共835.4元,加上违约金57.24元,一共892.64元。
长此以往不是办法,供电青年问了一下,请个律师至少得花3000块,是追讨电费的3倍!这么贵,不如我们自己来!
诉讼代理人可不是一件简单事,从供电到法律,别说八竿子,八十竿子也就碰个边边吧……咋办?把大象放进冰箱里也就三步——打开冰箱、放进大象、关上冰箱。打官司不就是查法条、找证据、上诉三步嘛!
确定适用法律法条 本案诉讼法理依据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确定合 同关系 因该居民客户与供电公司无纸质供用电合同,供电公司从SG186系统中查找该户档案信息截屏取证,并通过实名制确定电费账单上户主就是本案被告,形成事实供用电合同关系证据链。 确定被告身份信息 为确定诉讼主体,供电员工到当地村委会调查核实该户身份信息和个人基本信息,形成书面证据。 确定欠 费证据 通过搜集该户长期交费记录,证明该户欠费的习惯性、故意性,并打印原始电费账单和含违约金账单作为庭审证据。 确定拒付电费事实 整理历次催费记录,含催费录音、客户催费通知单原件和催费通知单通知到户照片,并拍摄客户实地照片、相应电表照片和电表读数照片作为供电公司合法合规开展催费行为的事实证据。
五步工作,形成了有效逻辑的证据链。2015年9月11日,“赖先生”在法院当庭交纳电费及违约金892.64元,并保证以后准时交费。
COS一下庭审现场 ✍ 见到证据也不承认欠费 法官:“请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被告:“我欠什么钱,明明是他们电表不准。我还要告他们停电造成我股票损失呢。” 法官:“与本案无关的诉求,请另行起诉。现在问你是否接受对方的诉讼请求。” 被告:“不接受,我没欠钱。” 法官:“原告代理人有何证据支持你们的诉讼请求?” 原告:“我们一共有4项证据,证明我们的账单地址与赖先生家现场电表住址是对应的……” 法官:“被告,你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被告:“我没欠费,是他们的表不准。” 法官:“被告,现在问你的是对原告的证据是否有异议,你有其他的证据可以之后提起诉讼。” 被告:“那,没有。” ✍ 说电表跑得快,但申请校验结果合格 法官:“你有什么证据可以支持你的答辩?” 被告:“他们的表不准,多收费。他们是黑心公司。法官,我一不偷二不抢,谁欠他们的的钱啊。” 法官:“你说电力公司的表不准,多收费,你有什么证据?” 被告:“什么证据不证据的,他们就是表不准,跑得快。” 原告:“‘赖先生’之前申请过电表校验,校验结果为合格。据我们了解,赖先生养热带鱼,需要24小时用电,本身用电量就不小,尤其是在冬天。这是质监局强制计量所提供的校验结果。” 被告:“你搞什么事啊,我家里养什么东西关你什么事!” 法官:“被告,有什么证据能够支持你的答辩?” 被告:“没……没有。” ✍ 听说败诉还得交诉讼费,立即接受调解 法官:“现在原告提供的证据证明了你存在欠费的事实,也能证明你与供电公司之间存在供用电合同关系。按照《合同法》第十章第182条规定: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被告,你现在是否承认有欠费行为?” 被告:“有……是有几个月没交费了。” 法官:“那你是否愿意接受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接受调解?” 被告:“如果不接受调解,会怎么样?” 法官:“如果你败诉,一样要支付违约金跟电费,同时也要支付诉讼费用。” 被告:“那我接受调解。”
这场诉讼要花多少钱?
不要钱!
纳尼?打官司还有不要钱的?是的,我们来看看这种诉讼方式是啥就知道了。
“公民代理”方式小额诉讼催费 ▲本案庭审现场 公民代理 是指除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外的公民代理参加民事诉讼的活动,或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公民身份代理其近亲属或所在单位进行民事诉讼的活动。 小额诉讼催费 当前新《民事诉讼法》增设小额诉讼程序,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此类金钱给付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优点: ● 程序简易,一审终审; ● 快速,审理期短,1个月; ● 花费低廉,最高10元,当庭调解结案费用全免; ● 特别司法解释中明确小额诉讼适用电费纠纷。 这次诉讼通过小额诉讼渠道,当庭调解结案免收诉讼费,实现了依法维权“零成本”。 “赖先生”们可别以为只是欠点小钱,供电公司就无法追讨了,法治社会没有侥幸。况且,现在拖欠电费可不仅仅是上法院这么简单了。随着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健全,拖欠电费可能惹大麻烦!
据头条君了解,国网浙江、吉林、福建、冀北、河北、四川、天津、上海、湖南、山西电力等单位已相继和中国人民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将电力客户失信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其他省电力公司也和省信用办、省工商局等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将拖欠电费纳入信用记录。对于普通人,信用记录不良,除了不能贷款,还可能无法买机票火车票,不能住酒店,有些用人单位也会关上大门;对于企业来说,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融资行为等优惠政策,及经营业绩考核、企业综合评价等都可能受到影响。
头条君查找材料时发现,对于拖欠电费,大家问的最多的一个问题是:
按照《合同法》第十章第182条规定: 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所以答案当然是——可以! 不过供电公司为居民考虑,能多沟通解决的还是多沟通,谁还没有个应急呢?有些供电公司还会借电给客户使用→欠费停电怎么办?从供电公司借点电用! 但是,咱能按时交,为啥非得折腾些手续呢?时间就是生命,这么宝贵的东西,为这块八毛的,值当吗?
感谢王霄峰提供材料
责编|宋伟杰 制图|李彦 审核|TT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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